重庆市奥体中心体育场照明系统配件
采购项目询价招标公告
一、采购单位名称:
重庆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
重庆市奥体中心体育场照明系统配件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
(一)体育场灯光照明系统需采购维修配件一批(触发器、电容等)。采购方现有灯光品牌为玛斯柯,投标方须承诺:其所提供产品能完全与采购方现有品牌产品相互匹配和兼容,能完全满足采购方的照明技术要求。
(二)采购清单详见附件。
(三)现场踏勘:为详细了解项目情况,确保提供产品和原有设备的匹配性,能正常使用,投标人应于2018年2月24日北京时间10:00整(投标人未准时到达现场,视为无效踏勘,踏勘时间为当天上午10:00至10:20分结束),在奥体中心体育场1号门贵宾厅集合,参与由采购人组织的现场踏勘,并由采购人出具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
各投标人必须于2018年2月27日上午9:30投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由采购人出具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方可被采购方视为有效投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招标限价人民币19万元整(该限价为总价包干价)。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符合根据采购单位要求设置的待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管理、冻结的状态。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标产品厂家授权书或售后服务承诺书。
五、投标人需报送资料内容(每页须盖鲜章,并密封):
(一)资格部分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谈判。
3、提供上一年度账务状况报告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4、供应商应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所提供产品能完全与采购方现有品牌产品相互匹配和兼容,能完全满足采购方的照明技术要求。
(二)经济部分
1、投标报价:所报单价为不能更改的闭口价,包含本项目所有采购、安装、运输、税费等一切费用。
2、注意事项: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六、项目服务周期及安全责任: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天内,完成所有产品的供货,由相关部门人员签字验收后交由设备保障部妥善保管和使用。本项目产品在采购、运输、安装、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安全责任概由中标方全权负责。
七、付款方式:
产品自甲方签字验收合格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5%留做质保金,自甲方签字验收合格之日起并保证产品在甲方使用过程中1年内无质量问题,在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八、报送资料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8年2月27日上午09:00-09:30截止(北京时间),重庆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十八号门贵宾厅圆桌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2月2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点:重庆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十八号门贵宾厅圆桌会议室
十、成交原则:
本次采购方式为询价采购(满足所有采购要求的最低价中标),如果有投标人的报价相同,则比较投标人资质、规模、所报的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一、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23-68968835
重庆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2018年2月22日
附件: 采购物品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1 |
电容1 |
CAP-44 525v |
70 |
因是对原有灯具进行维修,须与原灯具品牌、性能相匹配 |
2 |
电容2 |
CAP-16 525v |
20 |
因是对原有灯具进行维修,须与原灯具品牌、性能相匹配 |
3 |
触发器 |
2000W 380v |
60 |
因是对原有灯具进行维修,须与原灯具品牌、性能相匹配 |